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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区志愿者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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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09:5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活动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区”活动

二、活动背景: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社区居民法治安全意识,清远市清城区君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联合清城区东城街办、东城街平安社区居委会共同开展“法律促和谐·关怀进社区”活动,提高居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法律素质。

三、主办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办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莲发社区居民委员会
清远市清城区君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四、活动时间、地点、对象、负责人:
1.活动时间:2018年12月7日下午15:00——17:30
2.活动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莲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3.集合时间:2018年12月7日下午14:50
4.活动对象:社区居民
5.负责人:黄伟玲  15015882131

五、活动内容:
针对辖区内弱势群体及居民遇到纠纷时不能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防止被骗等现状,法律援助志愿者提醒大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对涉及居民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宣传,为咨询群众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六、注意事项:
1、活动特殊性,请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服从安排调配,以大局为重,发扬志愿者团队领队各综合能力;
2、请参加领队及各志愿者穿志愿者衣服(由领队提供,活动完后交回领队);
3、欢迎有时间并愿意接受挑战的各位志愿者、全社会有爱心的朋友踊跃报名参加;
4、代报名者视为接受本免责声明;
5、注意个人形象,注意团队形象,礼貌待人,不与成员间相互推让、斗气或纷争,不能与任何人争吵。如有以上情况发生,随时取消志愿资格;
6,认同君临志愿者协会章程。

(一)、活动报名须知:
1、报名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是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论坛的注册会员。
2、会员在报名参加活动时必须清楚了解活动的行程、内容,根据自身条件报名且要先熟知《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准则》,活动过程中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并接受组织统一安排。
3、不得以清远市君临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未经同意及发帖召集的或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君临志愿者形象的活动。

(二)、报名人自愿声明:本人作为一名成年人,已熟知、理解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自愿服从君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安排,并自愿遵守《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准则》。
本人深知君临志愿者参与活动仅为公益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组织者不对任何在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来回路途中所发生的危险及相应的后果负责。
本人已经慎重考虑并自愿承担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若在活动过程中产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并自愿放弃通过法律途径向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组织追讨的权利。

(三)、报名格式:
ID:
编号:
联系电话:(切记以帖内信息发给活动召集人)
备注:如有交通工具提供或可分担工作等请说明
报名人自愿声明:
本人作为一名成年人,已熟知、理解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自愿服从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安排,并自愿遵守《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准则》。
本人深知君临志愿者协会活动仅为公益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组织者不对任何在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来回路途中所发生的危险及相应的后果负责。
本人已经慎重考虑并自愿承担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若在活动过程中产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并自愿放弃通过法律途径向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追讨的权利。

备注: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报名协议补充如下:
--<免责声明〉:本监护人已经慎重考虑并自愿承担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若在活动过程中产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并自愿放弃通过法律途径向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组织追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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