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临志愿者

 找回密码
 注册
清远首家官方审批通过并注册的志愿者组织
查看: 168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9.21“”爱家护家,远离毒品”禁毒宣传活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9-21 09:47: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颖儿 于 2018-9-21 10:10 AM 编辑

一、活动主题:9.21“”爱家护家,远离毒品”禁毒宣传活动
二、主办单位:清城区东城街办
东城街道白庙社区
清远市君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

三、活动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让每个人了解毒品的危害是十分重要的,因此,为杜绝和遏制毒品犯罪活动蔓延,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切实加强社区内的禁毒宣传工作,帮助广大居民了解毒品危害,树立防毒意识,提高拒毒能力,营造良好的禁毒宣传氛围。9月21日在白庙开展一场"美丽社区 无毒人生”禁毒宣传活动。

四、集合时间:2018年9月21日下午14:00
集合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君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颖儿 18820574657 (微信同步)
招募人数:20人

五、活动内容:
1. 为居民讲解禁毒知识;
2. 发放宣传单;
3. 合照留念。

六、注意事项:
1、活动特殊性,请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服从安排调配,以大局为重,发扬志愿者团队领队各综合能力;
2、请参加领队及各志愿者穿志愿者衣服(由领队提供,活动完后交回领队);
3、欢迎有时间并愿意接受挑战的各位志愿者、全社会有爱心的朋友踊跃报名参加;
4、代报名者视为接受本免责声明;
5、注意个人形象,注意团队形象,礼貌待人,不与成员间相互推让、斗气或纷争,不能与任何人争吵。如有以上情况发生,随时取消志愿资格;
6,认同君临志愿者协会章程。

(一)、活动报名须知:
1、报名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是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论坛的注册会员。
2、会员在报名参加活动时必须清楚了解活动的行程、内容,根据自身条件报名且要先熟知《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准则》,活动过程中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并接受组织统一安排。
3、不得以清远市君临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未经同意及发帖召集的或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君临志愿者形象的活动。

(二)、报名人自愿声明:本人作为一名成年人,已熟知、理解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自愿服从君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安排,并自愿遵守《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准则》。
本人深知君临志愿者参与活动仅为公益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组织者不对任何在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来回路途中所发生的危险及相应的后果负责。
本人已经慎重考虑并自愿承担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若在活动过程中产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并自愿放弃通过法律途径向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组织追讨的权利。

(三)、报名格式:
ID:
编号:
联系电话:(切记以帖内信息发给活动召集人)
备注:如有交通工具提供或可分担工作等请说明
报名人自愿声明:
本人作为一名成年人,已熟知、理解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自愿服从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安排,并自愿遵守《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准则》。
本人深知君临志愿者协会活动仅为公益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组织者不对任何在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来回路途中所发生的危险及相应的后果负责。
本人已经慎重考虑并自愿承担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若在活动过程中产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并自愿放弃通过法律途径向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追讨的权利。

备注: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报名协议补充如下:
--<免责声明〉:本监护人已经慎重考虑并自愿承担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若在活动过程中产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并自愿放弃通过法律途径向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组织追讨的权利。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清远君临志愿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56665861-0 粤清城社证字第0048号 粤ICP备16013497号 )

GMT+8, 2024-12-2 06:33 AM , Processed in 1.07473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