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颖儿 于 2016-6-2 07:16 PM 编辑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就《划定清远市各县(市、区)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范围的听证工作方案》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划定清远市各县(市、区)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范围的方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点:在清远市环境监测大楼五楼会议室举行(地址:清远市小市凤鸣路环保大厦五楼)。
三:招募人员:13人 报名联系人:颖儿 18820574657
四、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有关听证内容有一定认识,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联系方式等); 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报名格式:
ID:
编号:
联系电话:(切记以帖内信息发给活动召集人)
备注:如有交通工具提供或可分担工作等请说明
报名人自愿声明:
本人作为一名成年人,已熟知、理解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自愿服从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安排,并自愿遵守《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准则》。
本人深知君临志愿者协会活动仅为公益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组织者不对任何在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来回路途中所发生的危险及相应的后果负责。
本人已经慎重考虑并自愿承担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若在活动过程中产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并自愿放弃通过法律途径向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追讨的权利。
|